(1)评委聘请:
国内外著名影视明星、著名珠宝设计大师、知名摄影家、著名导演、著名服装设计师、著名模特、舞蹈家、公众评委。
(2)评选办法:
① 评委采取独立打分,签名确定的办法。
②
为确保赛事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在大赛组委会的指导下,组建成监审组监督比赛过程,邀请公证员对比赛结果进行公证。
③ 享有大赛相关的其它权益。
④ 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秘书处。
(3)评选标准:
① 艺术演绎珠宝魅力(才艺展示)25%
② 自我介绍10%
③ 形体展示(泳装)10%
④ 镜前展示(晚装佩戴首饰表演)15%
⑤ 智力问答、临场表现10%
⑥ 平常表现10%
⑦ 短信投票10%
⑧ 网上投票10%
组委会名单:
大赛组委会名誉主任:孙孚凌(第九届全国政协副主席)
大赛组委会主任:万资坤(全国工商联金银珠宝业商会会长)
大赛组委会委员:商会部分理事、大赛赞助商
大赛组委会秘书长:王正勇(《时尚珠宝》杂志总编,大赛承办公司法人)
大赛特邀嘉宾主持人:著名男女主持人各一名
组委会权益:
1、大赛组委会有权利对分赛区的比赛进行指导和监督,体现大赛的高水准和专业性。
2、大赛组委会优先拥有入选参加全国总决赛选手的经纪权利。
3、大赛组委会不负责分赛区入选选手参加半决赛的往返路费,选手在半决赛期间的住宿由大赛组委会统一解决。
4、分赛区大赛的评委邀请费用由分赛区大赛组委会承当,经大赛组委会审议通过,使评委会的整体水平上得以保证,评委资格必须为社会各界知名人士。
5、各分赛区承办单位有责任及时收集分赛区大赛媒体相关报道提供给大赛组委会,包括(报纸简报、活动期间的照片、决赛晚会的现场录影),以便大赛组委会进行全国统一新闻报道。
6、如果分赛区有能力在本次大赛的运作中招商到本次大赛的全国总冠名或相关用品总赞助,组委会根据一定的提成比例奖励给分赛区的承办方,具体提成比例双方协商。
7、赛事全过程电视、广播、互联网、摄影的播放权及版权。
8、大赛全过程选手的形象使用权。
9、大赛相关的其它权益。
10、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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